汕头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届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面推进《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密切协同,助力科技强国建设,根据《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届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粤纲要办发〔2025〕5号),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汕头市首届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夯实科技强国基础
二、时间
2025年9月在全市各地集中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我国科技、科普工作成就,营造爱党爱国、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引领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聚焦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多方位展示“十四五”时期我市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取得的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彰显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激发创新自信,引导公众及时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践行科普为民,共创美好生活。讲好我市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凝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科技普法、民生科技、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科学文化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推动科普资源和科普服务下沉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服务,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促进产业科技创新,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汕头市首届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市科协拟联合有关单位,于9月举办汕头市首届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带动全市各地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二)各单位系统、各地区开展活动。各成员单位动员本系统进一步重视科普、参与科普,各区(县)单位可结合实际、突出优势、各展其能,结合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和“百千万工程”战略目标,围绕科技创新、科学教育、数字素养、生态文明、卫生健康、应急科普、农业科技、食品安全、防灾避险、水利科普、科普创作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科普活动,推动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增强公众科学意识,倡导科学理念,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系列联合行动。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社区科学馆等各类科普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开放场地、创新形式,开展科普研学、专家报告、科技咨询、科普创作、技能培训等各类科普活动。
1.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各市级学会积极打造活动品牌,面向大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高频次、互动性强的前沿科普。利用学会科普基地,为科技工作者做科普提供服务,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
2.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科技馆、流动科普设施、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联动科研院所、省实验室等,开展研学实践、科普报告、科学之夜、联动打卡等活动,提供高质量的校外科学教育服务,各科普阵地依托特色科普资源展示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向公众免费开放或优惠服务。
3.高校科普联合行动。各高校依托高校科协组织和学校科技社团,组织校内实验室等科研资源平台联动开放,开展跨学科科技交流沙龙、前沿科学讲堂、大师剧展演、科普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师生围绕前沿科技做科普,激发青年师生自信和志向,助力高水平科技人才培养。
4.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各类企业围绕新质生产力布局,立足企业资源和人才优势,组织展馆开放,开发新产品、新成果的科普产品,面向公众展示科技创新赋能企业的实践和成果,开展企业开放日、科普报告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发现和激励创新后备人才。
5.青少年科普联合行动。有关单位联合发动各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组织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院士专家校园行”、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实践等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食品安全科普联合行动。根据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讲座、论坛等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及时解疑释惑。
(四)网上科普月系列活动。请各单位发挥网络优势,通过直播、短视频、话题互动、VR等方式,广泛开展云讲堂、云看展、云发布等线上线下科普月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动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月活动作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组织,做好工作协同。各区县科协要依托《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开放协同,以组织化、网络化、社会化方式推进工作,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注重实效。要聚焦目标人群特点和需求,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实”的服务产品,提供精准多元、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加强意识形态把关,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推广,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强化活动宣传效果,营造活动浓厚氛围。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1.为扩大优质科普的联动传播和示范效应,各区(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各科普教育基地及各有关单位可填写《广东省首届“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附件1),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stkxkpb@163.com,市科协将择优向省科协推荐。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切实做好全国科普月平台的活动信息发布、情况填报等工作(未在平台填报的活动将无法获得推荐),便于公众了解参与活动。
2.请各单位积极参加“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活动(详见附件2)。参加活动的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stkxkpb@163.com。
3.请各单位积极申报“典赞·科普中国”百佳科普案例(详见附件3)。各申报单位需按附件3要求在网站上进行申报,并于7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stkxkpb@163.com。
(四)做好总结,示范推广。请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认真梳理本区(县)、本领域全国科普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并于9月20日前将科普月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stkxkpb@163.com,以便及时向上级科协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协科普部 林培煌;电话:0754-88980949;粤政易:林培煌;邮箱:stkxkpb@163.com。
附件:
附件2 “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活动征集工作方案.doc
汕头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