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汕头市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 11:29:28

各区(县)科协、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各相关社会团体,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院士工作站、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海智基地工作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科协联〔2025〕15号),现开展我市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中国籍,在汕头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重大安全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事迹感人。典型事迹鲜活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

(五)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推荐人选应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各单位可推荐人选1-2人,已获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原则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有关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推荐材料

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市科协学会部。推荐材料包括:(一)《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2份;(二)《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3份;(三)《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简要事迹》2份,参考简要事迹材料规范,突出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四)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书面意见原件2份;(五)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六)推荐人选宣传视频1—2个,视频请提供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联系方式:市科协学会部,张佳、温锦锋,联系电话:88980943,电子邮箱:stkxxh@163.com,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719。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