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普画廊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7:16
汕科协〔2024〕57号
各区县科协,各市级科普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科普画廊的规范运作和信息传播的安全性,根据有关单位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画廊、电子显示屏等科普设施监督和管理,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科普工作提质增效,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到科普画廊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确保科普画廊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巡视,及时排查 摸查各单位科普画廊建设情况,全面掌握科普画廊现状及问题,凡发现破损或其它问题及时协调整改处理,确保画廊设施完备,卫生保洁良好,宣传内容紧跟形势。组织开展联网公共电子显示屏管理系统风险排查工作,杜绝出现弱口令、默认口令、长期不更新口令等情况,及时修复安全漏洞,防范被攻击篡改风险。
三、明确责任,定期更新 明确科普画廊权属及责任,加强宣传及管理,定期更换科普挂图,注重打造特色科普,及时反馈画廊动态,规范科普画廊建设。
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