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由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发布时间:2024-11-30 16:17:54
申请由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申请者 | 新成立市级学会的发起人(自然人/单位) |
审批机构 | 市科协 |
提交材料时限 | 无 |
需提交的材料 | 1.申请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文件(包含发起背景、发起人/发起单位、业务范围、拟任法人、办公场所、发起资金、发起人签字/发起单位盖章); 2.《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登记表》《社会团体发起人登记表》(包括名单列表,由单位发起的,提交单位简介、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近两年良好经营记录证明,如财务报表、完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可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以上材料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由个人发起的,提交发起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拟任法人代表、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资料(包括名单列表,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理事长/会长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对理事长/会长推荐函(主要反映理事长/会长的政治立场、专业技能等方面); 5.章程草案(依照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6.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以下3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列明使用期限、面积、地址和联系电话); 7.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 8.拟发展的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9.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附件1); 10.党员花名册(附件2); 11.有办事机构支撑单位的,需提交支撑单位的意见; 12.承诺书(附件3); 13.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
材料形式要求 | 电子版(PDF版):每份材料单独扫描,一式一份; 纸质版:一式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