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09:09:44
市科协业务主管社团:
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账号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现将关于做好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登记工作,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各个新媒体建设情况。严格加强新媒体管理,对已不再使用的账号,需及时进行注销,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针对科技界热点、敏感问题加强预判,在科技界营造众心向党、自立自强的浓厚氛围,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二、各单位在各个互联网平台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微博账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百家号以及在凤凰新闻、搜狐新闻、一点资讯、知乎等手机客户端平台开通的账号,均应进行登记。相关账号信息更新截至2025年4月15日。
三、完整填写《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表》,并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stkxxh@163.com)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11日